|
|
|
 |
| 营养师可开通“我的营养工作师”,开展7×24小时线上服务 [注册工作室] |
|
| [最新注册营养师] |
|
 |
更多 |
|
|
| 您现在的位置:营养师中国联盟 >> 考试认证 >> 文章正文
|
公共营养师考试的申报资格 |
营养师中国联盟 http://www.yyscn.com 打印此文 |
|
|
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、科研、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、食品卫生监督与监测、营养配餐、营养咨询、营养宣教的人员;宾馆、餐厅、机关、学校、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营养食品工作、营养教育工作者以及管理人员、高级管家、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其它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人员。
(一)公共营养师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高中毕业,在本职业及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; (2)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 (3)取得大专以上(含高级技工学校)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(二)公共营养师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2年)以上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 (2)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;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 (4)取得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; (5)取得大专以上(含高级技工学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 相关专业包括:医学、药学、卫生学、护理学、营养学、食品科学等。 相关职业包括:医生、护士、药师、中小学卫生教师、幼儿园保育员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、社区保健人员、敬老院保健人员、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、保健品营销人员,健身教练等。 阅读本栏目下更多精彩文章:考试认证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