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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全国高级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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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营养师报考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2年)以上,经本职业公共 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 (2)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。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资格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 并取得结业证者。 (4)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3年) 以上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 (5) 取得大专以上(含高级技工学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 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 相关专业:包括医学、药学、卫生学、护理学、营养学、食品科学等; 相关职业:包括医生、护士、药师、中小学龄前卫生教师、幼儿园保育员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、 社区保健人员、敬老院/老人院保健人员、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、保健营销人员、 健身教练。 考试证书: 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。我国实行就业准入制,3-5年持证上岗,国家要求此类行业必需持证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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